Q:平時成績規則

A:平時考時間(無補考):隔次上課 16:05-16:35 考上次課程內容。(舉例說明: 11/2(六)第二次上課時間16:05-16:35 ,考10/18(六)第一次上課內容,以此類推,總共有6次平時考,擇優取5次成績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