Q:退費規則

A: 本計畫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,因故無法參加課程,依下列情形辦理退費: 繳費後至上課8天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95%。 繳費後至上課7~1天前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90%。 開課後第一日(第一堂上課日期)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70%。 開課後第二日後,且未達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退還繳納總金額50%。 開課後達總課程時數之三分之一以上期間提出退費申請者,將全數不予退費。